(一)人類社會進步的原動力,主要來自人們追求生活的改善與提升。
今天大家在努力經濟開發與發展,就是在追求「生活環境的改善」與「生活品質的提升」。好的要再好,進步要再進步。
(二)人的潛能,創新、發明、進步再進步。
創新、發明、進步再進步,是當今世界各國努力之首要目標。目的即在力求人類生活的改善,免於飢餓、貧窮與落後。為此,各國政府為鼓勵創新、發明,已將知識產權法律化,明確規定知識產權的權利範圍,這也是當今經濟文明的新規範,大家必須遵行。
(三)知識有價、使用付費,已是當今社會的普世價值之一環。
- 使用付費,對價要合理。收入>投入是理所當然的事,也唯有如此才能激發創新。但,收費也應顧及使用者的能力,及收益大小與普及。例如,市場發展愈大,愈普及,其總收益也將愈大;如此,其單位收費也應相對縮小、降低,以求數量極大化,市場普遍化,加速新知新技能擴散。
- 保護知識產權的經營與管理,一切仍應回歸市場機制, 透過市場新規則自行運作解決;而儘量避免以過度公權力介入,「強刑重罰」會扭曲人類資源的合理分配。
- 創新發明要可利用性-「有利用才有價值」。不能利用的創新發明,等於「無用」。所以,技術商品化,產業化是個重要課題,必須設法落實深化,以嘉惠社會大眾。
- 獎勵創新發明,也應兼顧生態、環境的平衡發展,使我們後代子孫孫得能永續經營。因之,相關決策當局有責任設法導引、科研、產業界朝向能源、生態、環境保護相關領域創新、發明,以彌補或校正因人類過度開發所造成的失衡現象與問題